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江山市門業行業協會。英文名稱為: JIANGSHAN DOORS INDUSTR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 JSDIA。
第二條 協會性質:本協會是由江山市從事門業生產銷售及相關上下游企業自愿組成的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依法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行業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協會宗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代表和維護全行業共同利益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增進會員企業之間的交流合作,架起會員企業與政府部門溝通的橋梁;依靠行業自律機制,規范門業的生產、經營行為和市場經濟秩序;維護行業公平競爭,促進本行業的協調、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業務指導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江山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住所設在江山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的政策法規,引導會員單位依法開展經營活動,協助政府部門搞好行業管理。
(二)幫助會員企業協調處理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為會員企業發展營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三)根據會員和行業的意見和要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提出建議。
(四)引導會員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業內經驗交流、招商引資和產品推介促銷活動,推廣典型經驗和現代營銷方式,開展與國內外相關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合作。
(六)收集整理和分析本行業生產經營情況、發展趨勢,介紹國內外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動態,為會員單位提供有關政策、法律、產品、市場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詢服務。
(七)舉辦各種類型培訓活動及業務技術咨詢活動,幫助會員單位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綜合素質。
(八)承擔政府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開展有益于門業經營發展的其他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主要是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維護和遵守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三)在本協會領域內具有一定的資質和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登記表,提供企業簡介,出具企業法人身份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
(二)報理事會通過,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委托秘書處負責日常審批工作;
(三)對于熱心本行業發展、積極支持本協會工作的知名人士可由理事會直接吸收為本協會的個人會員。
第十條 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三)對本協會的批評、監督和建議權;
(四)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五)有提請本協會保護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的權利;
(六)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本協會會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行業的合法利益;
(三)按時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社會公益事業和學習考察活動;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
會員如不履行會員義務,無特殊原因一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的會議和活動,經勸告不改者,視為自動退會。自動退會的,退會不退費。
第十三條 會員如果有嚴重違法和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二分之一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年會,每四年舉行一次換屆大會。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副會長會議表決通過,報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查并經江山市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副會長會議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依據條件推薦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 副會長會議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情況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以及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副會長會議每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副會長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副會長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副會長會議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副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會長、副會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秘書長公開招聘后由會長和業務主管部門考察后產生。會長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四年,任期屆滿時,由會員大會重新進行民主選舉,可連選連任;秘書長任期屆滿時,由新當選會長提名,會員大會表決。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法人代表原則上由會長擔任。因情況特殊需由副會長擔任法人代表的,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擔任。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可邀請行業有關人士為協會名譽會長,聘請熱心門業事業的知名人士、專家學者擔任顧問。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會全面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會長會議;
(三)檢查會員大會和理事會和會長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全面工作;
(五)會長不便履行職責時,可授權一名常務副會長主持工作;
(六)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C}(一){C}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參與重大事項的研究和決策;
(二)按照輪流的形式定期組織并主持副會長及以上會員活動,加強協會成員溝通交流,共同探討協會工作方向。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行使如下職權:
(一)積極參加理事會議,確有事不能參加,提前通知秘書處并派公司其他人員參加;
(二)按照輪流的形式定期組織并主持理事及以上會員活動,加強協會成員溝通交流,共同探討協會工作方向;
(三)每年至少為協會工作提3個建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積極配合會長的工作;
(二)主持本協會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做到內容豐富、形式多樣;
(三)負責對內對外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
(四)決定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門業企業會員會費2000元/年,理事5000元/年,副會長8000元/年,會長15000元/年。
第三十二條 本會經費開支范圍:會議費用開支、辦公費用開支、交通費用開支、學習考察費用開支等與本會活動有直接關聯的費用開支。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出納人員,會計人員外聘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人員擔任。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使用經費五千元以內(包括五千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由秘書長簽字審批,五千元至五萬元(包括五萬元)由會長負責審批,五萬以上經費由副會長成員商議決定;非會費經費(含政府采購項目、政府資金補助、贊助及咨詢、技術服務等)來源20%以下的經費,原則上可由秘書長作為工作人員激勵政策進行分配。
第三十六條 經費收入所形成的資產收益為本協會資產,由秘書處統一管理,重大費用開支由理事會研究決定。協會經費收支情況,每年向全體會員通報一次,對不合理的費用開支會員可提出糾正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江山市民政局和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本協會章程關于協會名稱、協會宗旨、協會住所、要修改須經會長會議通過,其他內容修改須副會長會議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由會員大會審議過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15日內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查同意,并報市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時,須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議。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協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查同意。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經江山市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江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和江山市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會員代表大會審議,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15日內報市經信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經市民政局核準后生效。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江山市民政局核準之日生效。
江山市門業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