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正式簽訂
2020-01-19 09:01:10 來源:機工智庫 點擊:
2020年1月16日,歷時22個月的中美第一階段經貿協議終于在這一天正式簽署。協議文本除序言外,包括知識產權、技術轉讓、食品和農產品、金融服務、匯率和透明度、擴大貿易、雙邊評估和爭端解決、最終條款八個章節。我們摘譯了協議主要內容,供讀者參考。
一般義務。中美雙方均應確保公平、充分和有效地保護和執行知識產權。雙方均應確保對另一方知識產權公平、公正的市場準入。
商業秘密。中美雙方同意確保有效保護商業秘密和機密商業信息,并有效防止盜用此類信息。
與藥品相關的知識產權。中美雙方應提供有效的保護和藥品相關知識產權的執行,包括專利和未公開的測試或其他作為上市批準條件的數據。
延長有效專利期限。中美雙方應當提供專利期限的延長,以補償在授予專利或者批準藥品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不合理的延誤。
電子商務平臺上的盜版和假冒。中美雙方應加強合作,共同和單獨打擊電子商務市場上的侵權假冒行為。各方應減少盜版和假冒,包括降低壁壘,以便及時向消費者提供合法內容,同時對電子商務平臺采取有效的執法行動。
地理標志。中美雙方應確保對地理標志保護的完全透明和程序的公正,包括通用條款的保障措施、尊重以前的商標權利、公平的市場準入。
盜版及冒牌商品。中美雙方應采取持續有效的行動,制止生產和分銷盜版和假冒產品,包括對公眾健康或人身安全有重大影響的產品。
惡意商標。為了加強對商標的保護,中美雙方應確保充分和有效地保護和實施商標權,尤其是防止不良商標的商標注冊。
此外,該章還闡明了對知識產權案件的司法執行和程序、雙方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合作。
中美雙方均確認了自愿、以市場為基礎轉讓技術的重要性,并且承認強制技術轉讓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各方均認識到需要采取措施來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性。
為了增進互信、合作雙方對技術問題、保護知識產權、促進貿易和投資,并建立一個基礎解決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中美雙方在以下方面達成了一致意見:(1)一般義務。一方能夠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在另一方管轄范圍內開展業務、將其技術轉讓給另一方。在自愿的基礎上進行技術轉讓。一方不得支持或指導其對外直接投資活動,造成其工業計劃扭曲;(2)市場準入。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或強迫另一方與收購、合資或其他投資交易有關的技術轉讓;(3)行政和許可要求和程序。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一方均不得采納或維持行政和許可要求,并且要求或迫使技術轉讓,不得要求或強迫對方披露敏感技術,中美雙方應保護敏感技術信息的機密性;(4)正當程序和透明度。中美雙方確保公正、公平、透明和非歧視的執法法律和法規;(5)科技合作。中美雙方同意在適當的情況下進行科技合作。
為增進中美在農業貿易問題上的互信與友好合作,解決長期存在的問題,使農業成為兩國關系的強大支柱,各方應確保糧食和農產品的安全可靠供應,以及幫助滿足兩國人民對糧食和農產品的需求,加強農業合作,擴大雙方的糧食和農產品市場,促進雙方糧食和農產品貿易的增長;認識到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SPS)、關稅配額(TRQ)管理不應成為阻礙國際貿易的手段;維持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的監管和授權,擴大相關出口;確認遵守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的重要性。
具體達成協議的農業領域包括:農業合作(Agricultural Cooperation);乳制品和嬰幼兒配方奶粉(Dairy and Infant Formula);禽肉(Poultry);牛肉(Beef);種牛(Live Breeding Cattle);豬肉(Pork);肉類、禽肉和加工肉類(Meat, Poultry and Processed Meat);肉類和禽肉電子信息系統(Electronic Meat and Poultry Information System);水產品(Aquatic Products);大米(Rice);植物健康(Plant Health);飼料添加劑、預混料、復合飼料、酒糟和可溶性干酒糟(Feed Additives, Premixes, Compound Feed, Distillers’ Dried Grains, and Distillers’ Dried Grains with Solubles);寵物食品和非反芻動物源性飼料(Pet Food and Non-ruminant Derived Animal Feed);關稅配額(Tariff Rate Quotas);國內支持(措施)(Domestic Support);農業生物技術(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y);食品安全(Food Safety)。
中美雙方認為,雙方在雙邊服務貿易領域有著開展合作、互利共贏的重要機遇。每一締約方都要求另一方確保公平、有效和非歧視性地參與另一方的市場。雙方應努力為彼此的服務和服務提供者提供公平、有效和非歧視性的市場準入。
具體達成協議的金融服務領域包括:銀行服務(Banking Services);信用評級服務(Credit Rating Services);電子支付服務(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金融資產管理(不良資產)服務(Financial Asset Management (Distressed Debt) Services);保險服務(Insurance Services);證券、基金管理、期貨服務(Securities, Fund Management, Futures Services)。
中美雙方強調在匯率問題上兩國都要平等對待,權利和義務要平等,雙方都要尊重對方貨幣政策自主權等重要原則。雙方在匯率政策和透明度方面達成共識,明確了雙方應遵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協議條款,避免操縱匯率或國際貨幣體系,遵守各自在20國集團(G20)公報中做出的與貨幣有關的承諾,包括避免競爭性貶值、制定匯率目標和提高透明度等。在透明度方面,包括根據IMF關于國際儲備和外幣流動性的數據模板,每月外匯儲備數據以及遠期外匯頭寸,不得遲于每月月底后的30天公布相關數據;貨物和服務的季度進出口數據,不得晚于每個季度結束后的90天公布數據等等。
中方同意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兩年內,從美國購買制成品、農產品、能源產品和服務的金額在2017年基準額度的基礎上增加至少2000億美元。具體包括:(1)制成品方面:2020年,中國購買美國制成品的額度在2017年基準額度基礎上增加至少329億美元,2021年購買額度比2017年增加至少448億美元;(2)農產品方面:2020年,中國購買美國農產品的額度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至少125億美元,2021年購買額度比2017年增加至少195億美元;(3)能源產品方面:2020年,中國購買美國能源產品的額度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至少185億美元,2021年購買額度比2017年增加至少339億美元;(4)服務方面:2020年,中國購買美國服務的額度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至少128億美元,2021年購買額度比2017年增加至少251億美元。而且,美方預計中方購買美國制成品、農產品、能源產品和服務在2022年至2025年仍將保持増勢。
中美雙方設立領導層級別和執行層面定期雙邊磋商機制,并建立解決爭端的有力程序,以確保各方以公平和快速的方式解決爭端。包括:雙方同意成立貿易框架小組,討論本協議的執行情況,該小組由美國貿易代表和中國副總理率領。貿易框架小組將討論本協議的執行情況、執行中遇到的主要問題,以及雙方未來的工作安排。同時,雙方恢復定期會談機制,磋商兩國經貿糾紛。該會談機制由美國財政部長以及中國副總理主持。此外,雙方同意設立雙邊評估和爭議解決辦公室,美方由美國副貿易代表領導,中方由副總理指定的副部長領導。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果一方認為另一方未實際履行,則可以向雙邊評估與爭議解決辦公室“上訴”。
雙方可以對本協議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協議應當自雙方按照各自適用的國內程序批準修改稿的書面通知之日起60天內生效,或由雙方決定的其他日期生效。本協議應在雙方簽署后的30天內生效,或由雙方書面通知對方各自適用的國內程序完成之日起生效,以較早時間為準。一方可以通過向另一方出具書面終止通知來終止本協議,終止應自一方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60天,或由一方決定的其他日期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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